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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和电视录制时的用舞台灯光差异

电视录制时灯光师则要注意摄像机对照度、光比、色温的要求与舞台演出的不同,考虑到多机位的拍摄,来设计出满足电视拍摄技术的灯光方案。

一、现场养出和电视的观者不同

现场演出是直接演给现场观众看的,所以最直接的接受体是人眼。电视观众看到的是通过摄像机拍摄下来的现场演出画面,是摄像机代替人的眼睛看到的画面。导播通过不同机位、不同景别的相互切换、来尽最大可能地再现现场。对于电视来说,现场观众也是演员,是电视画面的一部分舞台灯光。

二、舞台演出灯光和电视的灯光对照度要求不同

三、光比要求不同

舞台演出灯光更注意强烈的对比,光比会很大。根据剧情的需要,可以拉大不同场景间的光比,来表现舞台效果和空间层次。

而电视灯光对光比的要求要比舞台灯光要求严格的多,进行录制就必须注意光比的问题。在不影响总体效果的前提下,灯光的投射角度、明暗亮度要作精细的调整。要求光线柔和、照度均匀。只有恰当地控制好光比,才可使所拍画面的影调、影响层次,色彩与色调层次都具有良好甚至美妙的效果,从而增强画面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色温的要求不同

电视对色温的要求非常严格,我们在电视画面中看到的灯光效果和现场看到的效果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

尤其在低色温情况下录制出的节目,电脑灯等高色温光源的灯具色彩都会明显偏色。舞台上看到的饱和度很高的红、黄、橙、玫红等暖色系的色光,通过摄像机反应出来的颜色明显偏色了,都加了蓝色,致使电视画面中的色光,不能更好的表现意境。

五、色彩渲染的不同

没有颜色,就没有气氛。色光的使用大都是根据节目主题来利用色光制造特定效果、烘托气氛。利用色彩的冷暖、浓淡的变化来表现舞台的纵深层次、气氛、意境。演出中色光可浓可淡,有时在戏剧演出中面光也用色光。

色光的运用要符合人们的审美观念和色彩规律,同时应与演员的服装、化妆等现场元素相统一、

六、舞台演出灯光在电视节目录制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保持基本照度的前提下,尽量布光均匀,并适当控制光比,去掉强烈的对比,使画面统一柔和,尽量在保证现场舞台效果的前提下,照顾电视录制;

2、确定特殊环境光,如主持区灯光、道具光、舞美景片光,使其能够突出;

3、侧光、逆光起烘托作用,色彩宜淡不宜深,逆光照度一定要超过主光;

4、要注意舞美、服装、化妆、大屏、彩幕等多种元素的配合,演员化妆宜淡不宜浓,一般情况下,面光不宜用色光,舞美、道具、大屏、彩幕内容慎用高亮度、高反光及黑色材料;经验表明,在进行电视录制时,把面光色温控制在4000k-4500k,用18度灰对出白平衡,录制出的电视画面比较通透,人物肤色也比较靓丽。